玛曲藏民族婚嫁习俗
玛曲牧区藏族青年的婚嫁,决定权一般在父母、算命喇嘛手中。虽然牧区未婚男女的恋爱比较自由,一到成年就可进行恋爱,多在牧场、节日、庙会等集会找对象,但男女双方有时自由结识,甚至已发生性关系,也不一定成为夫妻。恋爱期间男女到对方家中劳动或住宿,不受父母歧视和拒绝。结婚前方请人到女方家求婚,女方家长答应后,即选择吉日结婚,并送聘礼。如家长不同意,男女双方坚决嫁娶,可请社会上有地位的人主持结婚,也可以女方跟随男方私奔,待成事实婚姻得到父母认可,再行婚礼。以上婚姻家庭,婚后受男子的管事,女子在政治经济方面低于男子。
(一)结婚 玛曲牧区的婚配程序虽然各方有所小异,但一般情况是:第一步合婚。是指男女通过介绍或自由恋爱而要结婚时,先要请僧人(喇嘛)算命,看其婚姻是否吉祥。如卜算结果满意,就进行第二步:求婚。一般由男方或女方请亲友或媒人带一条哈达和一瓶酒(如数瓶)到对方家正式提出,若对方父母同意,即将礼物留下,回敬一条哈达交给来人。然后,约一个吉祥之日举行订婚典礼,藏语称为“隆西仓”意为订婚之酒。继尔,男方向女方赠送礼品和一笔财礼,藏语称此笔钱为“窝红”,意为奶钱。之后制定婚约,大摆酒宴庆贺。最后便选择吉祥日子迎娶。
(二)婚礼 在精心选定的结婚日子,新郎与亲友们带着哈达和礼物等去新娘家迎娶,时间多为天亮前。新郎、伴郎、伴娘到女方家,姑娘家招待茶点之后,新郎临行前便向女方父母说:“领走的是人,留下的是哈达”。女方父母给新郎转送一瓶酒,一条哈达后迎新与送亲的马队同时起程,女方母亲便将准备好的洁白牛奶,一勺一勺地舀起向着女儿与送亲队伍远去的背影撒云,以示祝福。新娘到婆家后,撒糌粑表示喜庆吉祥与祭祀鬼神。同时,请喇嘛念太平经(吉祥颂)和“煨桑”,并围着桑转三圈后,举行开灶礼。由一名妇女领着新娘在灶中生火,锅里盛满牛奶并放上红枣和茶,奶沸后新娘用锅勺舀起淅沥一点在火焰上,表示新娘开始了新的生活。新郎盛满一碗(一对新碗)牛奶敬家人,客人以次轮尝一口,新郎新娘也喝一点。开灶仪式后欢宴贺客,先敬茶点,新郎向贺客敬酒,客人们唱起祝福的歌曲,此后端上手抓羊肉(主食)、包子、蕨麻米饭等。宴席毕年青男女开始歌舞,直到深夜才尽欢而散,也有闹新房的习惯。结婚三天,新郎新娘上门拜亲认友,互送哈达,几天后女家便迎女归宁。
婚后,新郎新娘即可住进男女家长婚前各准备一半缝制的新帐篷里,并分给他们一部分牲畜,成立新的家庭,不再和父母同居,但也有不分居的,一般为小儿子,赡养父母,继承家产。
(三)生育 玛曲牧区群众的生育,历史上一般在河边或牛棚,脐带用刀子或薄石片割断。七天后给小孩洗澡,浴后全身涂酥油,然后在太阳下曝晒,使婴儿健康。男生三日,女生二日亲友都来贺喜,哈达缠在婴儿身上,并送酒和茶。1955年玛曲建政前,由于医疗卫生事业低下落后,婴儿的成活率很低,在群众中流传着一首“只见娘怀胎,不见儿走路”的民谣,就是最好的见证。玛曲建政后,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,婴儿的死亡率大大减少。同时,随着现代文明的逐渐熏陶,玛曲牧区的生育观念在逐步改变,日前妇女生产时,有条件的家庭另搭一顶帐篷生产,也有送县、乡人民医院进行生产的。
(四)离婚 在玛曲牧区因感情不合,或因对方有病,或因女方缺乏持家能力,或因入赘男方有新欢或无能,得不到女方的尊重等等,便出现离婚。离婚手续因结婚前一般不履行法律手续,离起来也十分简单,若女方主动提出时,男方不给予任何补偿,女方可以将其陪嫁的财产带走。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,除了女方的全部嫁妆退还外,还得给以相当的补偿。所生子女,一般由女方抚养,也有男孩归父,女孩归母的现象。之后,双方均可另找对象。但在牧区,男方离婚后容易再娶,而女方多不愿意再嫁或难以再嫁,结果造成女性独身人口高于男性。
(五)抢婚 玛曲牧区的婚姻,一般来说较为自由,但男女双方恋爱,也有父母不同意的。于是,男方便约好几个伙伴,夜间在女方家门口挂上一条哈达,背着女方父母把姑娘领走,第二天托媒人到女方家求婚,直到女方父母应允后,再举行婚礼。也有再三求婚不准,男女便举行婚礼造成事实婚姻的。还有一种抢婚形式,就是把丧偶或年龄偏大者,视为被抢对象。一般抢婚,主要是以上女方同时被两家男子看中,其父母选配一家,而另一家一般打听好此女结婚的
具体时间,约其部落里亲朋好友,半路抢婚。目前,此种抢婚形式已不多见。
(六)取名 玛曲牧区的藏族姓氏,据《安多政教史》记载,属党项,即董氏十八姓阿秀,但自佛教兴起后,牧区称谓一般皆不注重姓氏,取名时兴请活佛或高僧给婴儿取一个宗教上吉祥的名称作名字。因此,藏族人的名字很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。随着佛教的不断发展和取名规律化的形成,牧区在平常的称呼中不讲姓氏。就是部落头人或贵族也只是在一般重要的文书上俱名或鉴字时,才写姓氏。在牧区随着姓氏的省略与名字的宗教化,宗族组织因之相对自然地减弱,所以每个小小的家庭,都是一个独立的单元。在玛曲由于经济的原因,平均每个家庭人口数只有4-5口,很少有几辈同堂的现象。
(七)称谓 在玛曲牧区,一般家庭在传统习惯上均以妇女为主,妇女即操持家务,掌管经济,同时又是家庭的主要劳动者。特别在“一妻多夫”的家庭里,妇女的地位更高,一般子女都听命于母亲。因此,对亲属的称呼就比较简单。祖父外祖父,均称阿宁或班日盖,祖母外祖母称阿奶或阿姨、曼日盖;姨辈也如上称,有叫阿奶、阿姨,也有称曼日盖的。父亲和岳父都叫“阿怕”,母亲叫阿妈,哥哥叫阿吾,弟弟叫乃吾、宏牙,姐姐叫阿切,妹妹叫绍毛或宏牙玛;其它凡属于父亲的男性亲属统称为“阿克(叔叔)”,女性叫“阿尼(姑姑)”;对母亲的男性亲属通通称为“阿乡(舅舅)”等。在玛曲,除对长辈或尊敬的客人和有名望的人用敬语称呼之外,长辈对晚辈或同辈之间,一般都直呼其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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