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中央和省、州、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,负责制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,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;负责指导,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、重大经济政策、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教育工作。
(三)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、学习、宣传、研究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、干部的教育工作。
(四)指导全县的国防教育和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;指导并协调科技、教育、卫生、计划生育、旅游、广播电视等工作。
(五)指导、协调全县中小学校的德育、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(六)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七)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的指导、协调工作,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指导县内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;掌握研判舆情信息,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舆论支持。
(八)负责全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,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。
(九)指导和协调、组织对外宣传工作;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;做好全县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;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;策划组织大型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活动。
(十)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,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。
(十一)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,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;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;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,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。
(十二)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(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)设3个内设机构,均为股级建制:
(一)综合办公室
(二)县委报道组
(三)县委讲师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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