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职责
(一)研究拟定贯彻中央和省、州委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措施,研究拟定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,牵头协调全县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,为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推动“三农”工作当好参谋助手。
(二)组织协调县直农口部门、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;牵头协调全县农村工作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;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政策、法规等方面的服务。
(三)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推广“三农”工作和扶贫攻坚行动的新经验,发现“三农”工作和扶贫攻坚行动的新问题,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、发展农村经济等发展战略,牵头制定相关规划和意见,为县委、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。
(四)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,承办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(五)督促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决策部署。
(六)指导协调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审计监督,指导农业生产要素合理流转和集约整合。
(七)配合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,参与涉及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的县级社会团体的业务指导。
(八)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口系统职称评审、综合治理、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。负责组织对各乡(镇、场)农业农村工作进行考核考评。
(九)负责农村科技发展、信息交流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,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;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(十)综合协调推进全县双联工作,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起草双联行动有关文件,掌握全县工作动态,定期向县委汇报双联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双联行动督查考核工作,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。
(十一)负责全县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谋划部署、协调指导和组织推动;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,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(十二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和州委农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3 个内设机构,均为股级建制。
(一)综合办公室
(二)双联工作办公室
(三)农牧村人居环境工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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