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1日至27日,根据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印发玛曲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玛曲办发【2017】150号)精神,县委、县政府第一督查组对河曲马场、曼日玛乡人民政府、齐哈玛乡人民政府、采日玛乡人民政府、尼玛镇人民政府实地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。
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,督查组要求,以“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”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深刻吸取临潭“7.18”交通事故教训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,做到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。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逐项列出清单、逐条细化措施,逐一明确责任,做到即查即改、立说立行、立行立改、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、早预防、早消除。同时指出,今年是特殊而重要的年份,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,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着严峻的考验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整改内容,层层分解任务,级级传到压力,立足职能职责,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实际,持续强化源头监管、路面秩序、隐患排查、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,强化汛期隐患排查工作,并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,坚持做好汛期应急处置准备,全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到位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、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,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
|